# 1050909 已決標公告

鳳林鎮內公園周邊環境設施改善工程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決標日:105/09/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盛木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49,000
原始預算
$ 991,899
底價金額
$ 880,000
決標折數
96.4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怡茹
聯絡電話 (03)8762771#173
機關代碼 3.76.55.52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
聯絡人 林怡茹
聯絡電話 (03)8762771#173
傳真號碼 (03)8761712
電子郵件信箱 lyj@msa.fongli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2 09:00
開標時間 105/09/2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請送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3.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5.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請至鳳林鎮公庫(鳳榮農會)繳納並將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內檢送。 6.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 7.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簽准限制性招標,未達三家當場逕行改為限制性招標不限家數。 89.原住民廠商資格需為政府立案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並請依據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檢附證明文件。 9.本採購第1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第2次以上公告則不受前項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怡茹
聯絡電話
(03)8762771#173
機關代碼
3.76.55.52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
聯絡人
林怡茹
聯絡電話
(03)8762771#173
傳真號碼
(03)8761712
電子郵件信箱
lyj@msa.fongli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2 09:00
開標時間
105/09/2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請送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3.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5.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請至鳳林鎮公庫(鳳榮農會)繳納並將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內檢送。 6.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 7.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簽准限制性招標,未達三家當場逕行改為限制性招標不限家數。 89.原住民廠商資格需為政府立案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並請依據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檢附證明文件。 9.本採購第1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第2次以上公告則不受前項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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