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236589@nt.hualie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建議掛號郵寄花蓮郵局第18號信箱或專人送達花蓮市公所收文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公司登記合格之旅行業,領有主管機關旅行業執照,並加入旅行業同業公會之廠商。
(二)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1)公司登記證明;(2)旅行業執照;(3)加入旅行業同業公會證明文件;(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5)招標文件規定其他應附證件或文件。
※ 注意:各主管機關已不再核發公司執照,有關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檢附(1)請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商工查詢服務」自行查詢列印最新「公司基本資料」。(2)檢附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如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2.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點選畫面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
二、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 )查詢。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本案不收履約保證金。
四、其他: 1.本案投標須檢附電子領標繳費憑證電子檔(副檔名為.tkn)之紙本。 2.本案依據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公開評選優勝廠商辦理議價後決標,廠商須依規定檢附服務建議書供本所評選,評選時應列席簡報,廠商撰寫服務建議書說明及評選相關規定請參閱需求說明書。 3.本活動預定於113年11月4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之期間內分3梯次辦理,各梯次預定人數以本市里別分三梯次,民字頭預計271人、主字頭預計233人(含調解委員)、國字頭預計325人;三梯次合計人數上限880人;每梯次3天2夜;主要活動地點為臺東縣、屏東縣。各項交通、餐飲、住宿、行程基本需求請參閱需求說明書。 4.其餘事項請參閱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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