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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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花蓮市公所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級營造業(含)以上業者;
2.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文件。
注意: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各主管機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相關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自行列印最新公示資料。
附加說明
1.本工程契約不依物價指數變動情形調整工程款。
2.本案押標金8萬8,000元整。
3.投標廠商應檢附本案電子領標憑據書面紙本供審。
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5.投標後招標文件不得要求領回。
6.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7.本案依機關通知開工日期限內開工。
8.預算金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工程標案,請依據工程價格資料庫作業辦法辦理相關事宜。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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