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003008 已決標公告

有明庄客語通學廊道興建改善計畫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決標日:111/03/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竣程營造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50,000
原始預算
$ 7,113,000
底價金額
$ 7,113,000
決標折數
85.0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浚和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8
機關代碼 3.76.55.51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聯絡人 莊浚和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8
傳真號碼 (03)8336465
電子郵件信箱 chun0814@nt.huali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7,113,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30 09:00
開標時間 111/03/30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1) 押標金。(2) 該業登記證影印本。(3) 110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或相關會員證影本)。(4) 廠商等級。(5)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 (6) 投標廠商聲明書。 (7) 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3.廠商納稅證明:(1)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2)屬免稅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證明(函)。 注意: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各主管機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相關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自行列印最新公示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 投標廠商應檢附本案電子領標憑據書面紙本供審。 2. 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3. 投標後招標文件不得要求領回。 4.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5.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付費下載。 6.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1)瀏覽器輸入http://www.geps.gov.tw後即進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首頁(2)以滑鼠點選右方「廠商領標/投標」後即進入廠商端畫面(3)滑鼠點選「領標作業」後,依畫面程序操作。 7.廠商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可點選「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首頁之「廠商使用手冊」或「線上教學」功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3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浚和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8
機關代碼
3.76.55.51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聯絡人
莊浚和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8
傳真號碼
(03)8336465
電子郵件信箱
chun0814@nt.huali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7,113,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30 09:00
開標時間
111/03/30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1) 押標金。(2) 該業登記證影印本。(3) 110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或相關會員證影本)。(4) 廠商等級。(5)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 (6) 投標廠商聲明書。 (7) 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3.廠商納稅證明:(1)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2)屬免稅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證明(函)。 注意: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各主管機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相關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自行列印最新公示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 投標廠商應檢附本案電子領標憑據書面紙本供審。 2. 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3. 投標後招標文件不得要求領回。 4.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5.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付費下載。 6.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1)瀏覽器輸入http://www.geps.gov.tw後即進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首頁(2)以滑鼠點選右方「廠商領標/投標」後即進入廠商端畫面(3)滑鼠點選「領標作業」後,依畫面程序操作。 7.廠商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可點選「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首頁之「廠商使用手冊」或「線上教學」功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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