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35855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花蓮市區巷道、排水溝及人行道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決標日:108/1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崑暉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060,000
原始預算
$ 8,365,784
底價金額
$ 8,0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立涵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4
機關代碼 3.76.55.51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聯絡人 張立涵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4
傳真號碼 (03)8336465
電子郵件信箱 h56152@nt.huali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期間:110年3月31日以前竣工。 二、金額上限:新台幣800萬元整。 三、辦理方式:機關得視預算編列情形保留通知廠商是否增購之權利。如機關經評估擬辦理增購,將以換文方式辦理,由機關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項目明細及各項契約單價)及增購金額,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即生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5 09:00
開標時間 108/12/25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丙等綜合營造業廠商以上。 (二) 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1)營造業者應附:a、公司登記證明書、 b、承攬工程手冊、 c、營 造業登記證、d、公會會員證。 2.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證明。如會員證。 4. 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應逐項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為評分及格最低標,詳細內容詳招標文件。 2.工程計畫書未足8份,論資格不符。 2.【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發包金額上限訂約,契約為預估需求數量,執行時以當月實作數量結算。】 3.本案因須配合「報馬仔通報系統」,廠商須於二十四小時內依系統通報案件進行改善,並配合上傳改善前、中、後照片,照片需標明日期以備查驗。 4.本案路面坑洞修補依以下程序嚴格執行,先行以固瀝青做臨時性修補,每週統一矩形切割再以破碎機打除配合人工運棄逐一鋪設,並請嚴格注意回填夯實及平整度。 5.維護範圍為:花蓮市。 6.機關得視施工廠商執行情形(搶修機動性、報馬仔系統執行效率與路面修復民眾滿意度)保留通知廠商是否後續擴充之權利。 7.投標前請詳閱花蓮縣花蓮市公所「109年度花蓮市區巷道、排水溝及人行道維護工程開口契約」投標補充文件,並於投標時檢附。 8.其他事項請參閱各項招標文件。 9.本案因詳細價目表未顯示數量,於108年12月16日更新更換詳細價目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立涵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4
機關代碼
3.76.55.51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聯絡人
張立涵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4
傳真號碼
(03)8336465
電子郵件信箱
h56152@nt.huali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期間:110年3月31日以前竣工。 二、金額上限:新台幣800萬元整。 三、辦理方式:機關得視預算編列情形保留通知廠商是否增購之權利。如機關經評估擬辦理增購,將以換文方式辦理,由機關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項目明細及各項契約單價)及增購金額,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即生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5 09:00
開標時間
108/12/25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丙等綜合營造業廠商以上。 (二) 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1)營造業者應附:a、公司登記證明書、 b、承攬工程手冊、 c、營 造業登記證、d、公會會員證。 2.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證明。如會員證。 4. 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應逐項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為評分及格最低標,詳細內容詳招標文件。 2.工程計畫書未足8份,論資格不符。 2.【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發包金額上限訂約,契約為預估需求數量,執行時以當月實作數量結算。】 3.本案因須配合「報馬仔通報系統」,廠商須於二十四小時內依系統通報案件進行改善,並配合上傳改善前、中、後照片,照片需標明日期以備查驗。 4.本案路面坑洞修補依以下程序嚴格執行,先行以固瀝青做臨時性修補,每週統一矩形切割再以破碎機打除配合人工運棄逐一鋪設,並請嚴格注意回填夯實及平整度。 5.維護範圍為:花蓮市。 6.機關得視施工廠商執行情形(搶修機動性、報馬仔系統執行效率與路面修復民眾滿意度)保留通知廠商是否後續擴充之權利。 7.投標前請詳閱花蓮縣花蓮市公所「109年度花蓮市區巷道、排水溝及人行道維護工程開口契約」投標補充文件,並於投標時檢附。 8.其他事項請參閱各項招標文件。 9.本案因詳細價目表未顯示數量,於108年12月16日更新更換詳細價目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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