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27511 已決標公告

107暨108年度北區巷道、排水溝及人行道維護工程(第二次開口契約)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決標日:107/10/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崑暉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40,000
原始預算
$ 4,727,533
底價金額
$ 4,5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立涵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4
機關代碼 3.76.55.51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聯絡人 張立涵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4
傳真號碼 (03)8336465
電子郵件信箱 h56152@nt.huali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期間:108年12月31日以前竣工。 二、金額上限:新台幣400萬元整。 三、辦理方式:機關得視預算編列情形保留通知廠商是否增購之權利。如機關經評估擬辦理增購,將以換文方式辦理,由機關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項目明細及各項契約單價)及增購金額,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即生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23 14:30
開標時間 107/10/23 15: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萬6,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級營造業(含)以上之廠商。 2.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1)押標金(2)該業登記證影印本(3)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或相關會員證影本)(6)廠商等級(7)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本(非屬營造業類免填)(8)投標廠商聲明書(9)不調整物價聲明書及切結書1(10)退還押標金申請單(1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12)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3.廠商納稅證明:(1)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2)屬免稅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證明(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2.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1)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輸入廠商代碼及密碼登入系統(尚未申請帳號廠商請先點選加入會員申請帳號密碼)(2)登入系統後,點選畫面左方政府採購→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 二、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 )查詢。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 決標價10%。 四、其他: 1.本案投標須檢附電子領標繳費憑證電子檔(副檔名為.tkn)之紙本。 2.【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發包金額上限訂約,契約為預估需求數量,執行時以當月實作數量結算。】 3.本案因須配合「報馬仔通報系統」,廠商須於二十四小時內依系統通報案件進行改善,並配合上傳改善前、中、後照片,照片需標明日期以備查驗。 4.本案路面坑洞修補依以下程序嚴格執行,先行以固瀝青做臨時性修補,每週統一矩形切割再以破碎機打除配合人工運棄逐一鋪設,並請嚴格注意回填夯實及平整度。 5.維護範圍為北區:花蓮市中山路以北,含中山路。 6.機關得視施工廠商執行情形(搶修機動性、報馬仔系統執行效率與路面修復民眾滿意度)保留通知廠商是否後續擴充之權利。 7.投標前請詳閱花蓮縣花蓮市公所「107暨108年度北區巷道、排水溝及人行道維護工程 (第二次開口契約)投標補充文件」,並於投標時檢附。 8.其他事項請參閱各項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23 14: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立涵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4
機關代碼
3.76.55.51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聯絡人
張立涵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4
傳真號碼
(03)8336465
電子郵件信箱
h56152@nt.huali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期間:108年12月31日以前竣工。 二、金額上限:新台幣400萬元整。 三、辦理方式:機關得視預算編列情形保留通知廠商是否增購之權利。如機關經評估擬辦理增購,將以換文方式辦理,由機關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項目明細及各項契約單價)及增購金額,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即生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23 14:30
開標時間
107/10/23 15: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萬6,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級營造業(含)以上之廠商。 2.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1)押標金(2)該業登記證影印本(3)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或相關會員證影本)(6)廠商等級(7)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本(非屬營造業類免填)(8)投標廠商聲明書(9)不調整物價聲明書及切結書1(10)退還押標金申請單(1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12)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3.廠商納稅證明:(1)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2)屬免稅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證明(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2.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1)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輸入廠商代碼及密碼登入系統(尚未申請帳號廠商請先點選加入會員申請帳號密碼)(2)登入系統後,點選畫面左方政府採購→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 二、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 )查詢。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 決標價10%。 四、其他: 1.本案投標須檢附電子領標繳費憑證電子檔(副檔名為.tkn)之紙本。 2.【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發包金額上限訂約,契約為預估需求數量,執行時以當月實作數量結算。】 3.本案因須配合「報馬仔通報系統」,廠商須於二十四小時內依系統通報案件進行改善,並配合上傳改善前、中、後照片,照片需標明日期以備查驗。 4.本案路面坑洞修補依以下程序嚴格執行,先行以固瀝青做臨時性修補,每週統一矩形切割再以破碎機打除配合人工運棄逐一鋪設,並請嚴格注意回填夯實及平整度。 5.維護範圍為北區:花蓮市中山路以北,含中山路。 6.機關得視施工廠商執行情形(搶修機動性、報馬仔系統執行效率與路面修復民眾滿意度)保留通知廠商是否後續擴充之權利。 7.投標前請詳閱花蓮縣花蓮市公所「107暨108年度北區巷道、排水溝及人行道維護工程 (第二次開口契約)投標補充文件」,並於投標時檢附。 8.其他事項請參閱各項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2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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