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uhyc@nt.hualien.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期間:107年1月31日前。(二)內容:冷凍年菜。(三)金額及數量上限:原預算金額及採購上限465份範圍內。(四)辦理時機及方式:機關如評估需辦理增購,將以換文方式辦理,由機關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單價)及增購數量金額,經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即生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花蓮郵政第18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收文處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餐館業、冷凍食品經銷販賣相關廠商
2.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文件。(3)加入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證明。(4)招標文件規定其他證件或文件。
※注意:各主管機關已不再核發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有關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檢附(1)請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商工查詢服務」自行查詢列印最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2)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核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或商業登記抄本)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2.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1)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點選「免帳號找標案」進入查詢畫面(2)進入標案查詢畫面後,可依機關名稱、案號或標案名稱查詢,查得本案後依畫面程序操作。
二、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 )查詢。
三、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新台幣2萬元整。
四、其他:
1.本案投標須檢附電子領標繳費憑證電子檔(副檔名為.tkn)之紙本。
2.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規定,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哩,由本所與辦理審查評分及格之廠商比減價後決標,廠商須依規定檢附服務建議書供本所審查,審查辦法、服務建議書撰寫說明及本案採購基本需求請參閱需求說明書。
3.本案冷凍年菜訂於107年2月13日一次交貨;履約內容及廠商配合事項請參閱需求說明書。
4.本案採複數決標,依數量決標,採購數量選擇之組合方式如次:(1)本採購採購數量上限:465份;(2)投標廠商投標數量之上限:155份;(3)本採購由機關依標價低者依序決標至本採購總數量上限為止。
5.其他事項請參閱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