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113032002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長照服務機構評鑑(含後續擴充)

花蓮縣衛生局 決標日:113/03/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旭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80,000
原始預算
$ 1,48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6.5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文芸
聯絡電話 (03)8227141#571
機關代碼 3.76.55.3
單位名稱 長期照護科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聯絡人 邱文芸
聯絡電話 (03)8227141#571
傳真號碼 (03)8230752
電子郵件信箱 wenyun57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金額為173萬元整,得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 二、如114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如有預算遭刪減(除)之情事時,機關得通知廠商刪減部分履約標的、終止或解除契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1,48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衛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0 09:00
開標時間 113/04/10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第1點或第2點資格並且符合第3點: 1. 依法設立之機關(構)、大學、法人及團體。 2. 具公司及商業登記者-所營事業資料需含登記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演藝活動業等業別。 3. 因本方案需辦理本局長期照顧服務提供單位考核及輔導業務,考量利益迴避原則,本案受託單位組織幹部成員(負責人等)不得為本縣長期照顧服務提供單位現職員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5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機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機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本次開標於資格審查完成後,移由工作小組辦理評選作業。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6.55.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文芸
聯絡電話
(03)8227141#571
機關代碼
3.76.55.3
單位名稱
長期照護科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聯絡人
邱文芸
聯絡電話
(03)8227141#571
傳真號碼
(03)8230752
電子郵件信箱
wenyun57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金額為173萬元整,得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 二、如114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如有預算遭刪減(除)之情事時,機關得通知廠商刪減部分履約標的、終止或解除契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1,48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衛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0 09:00
開標時間
113/04/10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第1點或第2點資格並且符合第3點: 1. 依法設立之機關(構)、大學、法人及團體。 2. 具公司及商業登記者-所營事業資料需含登記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演藝活動業等業別。 3. 因本方案需辦理本局長期照顧服務提供單位考核及輔導業務,考量利益迴避原則,本案受託單位組織幹部成員(負責人等)不得為本縣長期照顧服務提供單位現職員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5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機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機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本次開標於資格審查完成後,移由工作小組辦理評選作業。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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