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
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財產遭遇緊急危難日期
114/09/23
本案自遭遇緊急危難日期至決標日期超過38日,為何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辦理,仍以本款辦理之理由
114年9月23日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因突發事件造成大量淤泥與廢棄物湧入周邊地區急於救災,故業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於114年11月7日1140213030號府簽簽准緊急採購事宜,無法依招標程序辦理。
本案自簽准日期至決標日期超過19日,為何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辦理,仍以本款辦理之理由
114年9月23日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因突發事件造成大量淤泥與廢棄物湧入周邊地區急於救災,故業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於114年11月7日1140213030號府簽簽准緊急採購事宜,無法依招標程序辦理。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其他:廠商地址
973 花蓮縣 吉安鄉 仁和村海岸路612號1樓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10/06 - 115/01/31 (預估)
其他: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上級機關核准文號
114年12月10日1140245656號府簽
其他: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上級機關核准內容摘要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114年12月10日1140245656號府簽摘要:
1.114年9月23日樺加沙颱風襲臺,致馬太鞍溪堰塞湖發
生溢流災害,為執行緊急搶救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共租賃29家廠商之機具及設備。
2.因災害情況急迫,俟災情暫緩,本縣環境保護局於辦理採購案時經查各廠商資料,其中駿騰通運有限公司屬拒絕往來廠商,惟搶救災期間基於災害搶救之急迫性,當時已先行請其協助施作,本案將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辦理緊急採購作業指引第肆項:「基於公共利益考量...經上級機關核准,得允許被拒絕往來廠商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辦理。
其他:品項名稱
「樺加沙颱風-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之環境復原租用機具、設備」採購案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其他:附加說明
因受樺加沙強颱影響,花蓮縣光復鄉受災嚴重,至相關清理及復原作業急需即時辦理,故調請本縣及外縣市相關機具廠商共計29家調動配合搶災、搶險及環境復原作業。本採購案係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採購作業指引」辦理緊急採購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