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5.3.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水污染防治科 |
| 聯絡電話 | (03)8237575#2522 |
| 機關代碼 | 3.76.55.3.5 |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 |
| 聯絡人 | 水污染防治科 |
| 聯絡電話 | (03)8237575#2522 |
| 傳真號碼 | (03)82245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pp3538@hlepb.gov.tw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9,427,736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原有採購依原契約價格之後續擴充需求,擴充金額及採購數量以本採購預算金額之標餘款作為後續擴充金額之上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47.2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
| 補助金額 | 2,931,415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1/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01 17:30 |
| 開標時間 | 114/12/02 09:30 |
| 開標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品作業辦法第15條辦理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5年1月1日(或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 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商自行至「政府電 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載,相關事宜可洽 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書面明 細紙本【該商於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聯繋仍無法聯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已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本案已納編本府114年度預算案,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刪除或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64條規定辦理。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