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8227121分機31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hen1103@mail.hccc.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花蓮縣110年度列冊追蹤建物基礎調查研究計畫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1/2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01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花蓮市文復路6號 花蓮縣文化局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簡述如下,相關資格規定請詳參投標須知第60條:
(一)基本資格:法人、公司行號、機關、學校、團體組織、其他自然人及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或第20條規定之勞務委任主持人資格者:
1.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八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該修正施行之日起八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
3.符合前述資格之廠商,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等。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1-20T16:06: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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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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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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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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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簡述如下,相關資格規定請詳參投標須知第60條: (一)基本資格:法人、公司行號、機關、學校、團體組織、其他自然人及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或第20條規定之勞務委任主持人資格者: 1.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八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該修正施行之日起八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 3.符合前述資格之廠商,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等。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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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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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110年度列冊追蹤建物基礎調查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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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6-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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