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11031705 已決標公告

太平溪流域列尼舊部落生活史料出版委託專業服務

花蓮縣文化局 決標日:110/08/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海東青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5,41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495,41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55.2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文化資產科
聯絡電話 (03)8227121#317
機關代碼 3.76.55.28
單位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
聯絡人 文化資產科
聯絡電話 (03)8227121#317
傳真號碼 (03)8237862
電子郵件信箱 molychen@mail.hc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23 17:00
開標時間 110/08/23 17:2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花蓮縣文化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花蓮縣文化局行政科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90日曆天(不含機關審查與廠商修改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基本資格: 法人、公司行號、機關、學校、團體組織及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團體請附理事長或負責人當選證明文件)符合前述資格之廠商,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 廠商納稅之證明。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服務建議書1式8份。 6.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已納編111年度預算案並於110年度先行墊付,惟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刪除或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2.本採購金額150萬元,其中110年度分配50萬元,111年度分配100萬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55.2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文化資產科
聯絡電話
(03)8227121#317
機關代碼
3.76.55.28
單位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
聯絡人
文化資產科
聯絡電話
(03)8227121#317
傳真號碼
(03)8237862
電子郵件信箱
molychen@mail.hc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23 17:00
開標時間
110/08/23 17:2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花蓮縣文化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花蓮縣文化局行政科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90日曆天(不含機關審查與廠商修改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基本資格: 法人、公司行號、機關、學校、團體組織及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團體請附理事長或負責人當選證明文件)符合前述資格之廠商,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 廠商納稅之證明。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服務建議書1式8份。 6.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已納編111年度預算案並於110年度先行墊付,惟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刪除或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2.本採購金額150萬元,其中110年度分配50萬元,111年度分配100萬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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