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中央路3段842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8462119#4408.3208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hnfa01212@gmail.com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1年花蓮縣消防局VR防災體驗車採購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30&orgId=3.76.55.20&cno=FI1110701OA&seq=02&UpdSq=02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14 08: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14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75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局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應予廢標。 五、本案評選時間將依各委員出席時間調整並另行通知。 六、投標時須檢附底盤、屏幕、發電機、儲能系統及VR體驗裝備等之原廠型錄及招標規範所列VR軟體設計需求防災體驗應用軟體腳本大綱描述,相關文件均須劃線及逐條標示出符合規格之項號(外文者應檢附逐項中文對照翻譯),若型錄無法完全顯示符合本規格時,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外文者應檢附逐項中文對照翻譯)。 ※規格中敘述需檢附文件否則投標視為無效。 ※投標時請詳細檢查,以避免爭議。 七、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9/6更正公告內容 :原規格及投標須知內提及廠商需檢附相關原廠文件,未 詳載為投標時檢附或驗收時檢附,為避免廠商誤會,加註「規格中敘述需檢附文件皆應檢附(若為測試證明文件或認證文件,則於驗收時一併檢附),否則投標視為無效」 ※評選時間因前述更正,需另與委員協調會議時間,確定後將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9-08T15:22:51+08:00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中央路3段842號
聯絡電話
(03)8462119#4408.3208
電子郵件信箱
hnfa01212@gmail.com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30&orgId=3.76.55.20&cno=FI1110701OA&seq=02&UpdSq=0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局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應予廢標。 五、本案評選時間將依各委員出席時間調整並另行通知。 六、投標時須檢附底盤、屏幕、發電機、儲能系統及VR體驗裝備等之原廠型錄及招標規範所列VR軟體設計需求防災體驗應用軟體腳本大綱描述,相關文件均須劃線及逐條標示出符合規格之項號(外文者應檢附逐項中文對照翻譯),若型錄無法完全顯示符合本規格時,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外文者應檢附逐項中文對照翻譯)。 ※規格中敘述需檢附文件否則投標視為無效。 ※投標時請詳細檢查,以避免爭議。 七、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9/6更正公告內容 :原規格及投標須知內提及廠商需檢附相關原廠文件,未 詳載為投標時檢附或驗收時檢附,為避免廠商誤會,加註「規格中敘述需檢附文件皆應檢附(若為測試證明文件或認證文件,則於驗收時一併檢附),否則投標視為無效」 ※評選時間因前述更正,需另與委員協調會議時間,確定後將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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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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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花蓮縣消防局VR防災體驗車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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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49-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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