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15003@tait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第一部分,主要針對舊站特區全區動線系統進行整合,以統包方式進行全區主次動線工程及景觀改善之細部設計及施工,以期能透過動線系統新增串聯並縫合各不同機能分區,另對現有步道舖面進行全面改善,型塑特區場域整體性。另再透過動線路徑沿線周邊景觀及街道家具進行改善,全區夜間燈光基礎照明及系統指標統整,形塑整體景觀意象。
第二部分,將邊界、入口意象及主要軸線廊道,透過夜間光環境營造強化,讓全區夜間表情豐富,更強調特區空間自明性並營造特有場所精神,讓「舊站特區」賦予整體感,以滿足各種使用者需求,成為台東第一個兼具運動、休閒、文化、藝術、觀光、遊憩、教育、購物、展覽等,兼具日、夜不同機能的園區,更具體體現台東城市慢經濟品牌形象。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發包中心)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230,000元正,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臺東縣政府。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本府指定信箱(臺東郵局三二0信箱)或送達本府發包中心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簽約日起_20_日以內完成基本設計(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
允許異業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不論投標組成為何,均以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不得少於60%。
1.單獨投標:登記合格之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並應同時具備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及「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結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結構)其一」資格。
2.共同投標:參與共同投標廠商應具備登記合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之「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結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結構)其一」等共同3種行業資格組合參與投標。
3.單獨投標,投標廠商資格之一部分,以分包廠商資格代替:登記合格之乙等(含以上)綜合單獨投標,投標廠商未同時具備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及「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結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結構)其一」資格之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所具有者代替之。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要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自114年10月2日起,至114年10月8日止,於上班時間內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逕向本府發包中心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限時掛號郵寄臺東郵局第398號信箱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30元之A3回件大信封),購圖者應另加郵資110 元,每人限購3份,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一、餘詳「台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工程採購投標須知」。
二、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taitung.gov.tw)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網址:http://web.pcc.gov.tw),另函送洽辦機關、發包中心。
三、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9)326141轉323或324,傳真:(089)360508
五、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更正公告欄。
六、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七、檢舉或申訴方式: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臺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9)236180地址:950臺東市中興路2段731號。
3.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53084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5.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八、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府發包中心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受理單位: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簽約日起_20_日以內完成基本設計,並提送主辦機關辦理審查(由機關視個案特性於招標時載明)。基本設計核准日起_30_日以內完成細部設計並提送機關審查,審查機制同基本設計。細部設計核准日起_7_日以內完成施工計畫、品質計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並提送監造單位審查。 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00日曆天內全部完成。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政府專線電話:(089)326141轉323或324;傳真:(089)36050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