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00210468 已決標公告

東海國中--興建多功能學生活動中心統包工程

臺東縣政府 決標日:113/1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開楠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2,000,000
原始預算
$ 112,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東海國中,承辦人:陳忠慶先生
聯絡電話 (089)219051#152
機關代碼 3.76.54
單位名稱 臺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聯絡人 東海國中,承辦人:陳忠慶先生
聯絡電話 (089)219051#152
傳真號碼 (089)291051
電子郵件信箱 e7005@tait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1,194,901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54.96.6臺東縣立東海國民中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13年11月25日1130006179號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預期效益 1. 教育效益 (1) 提升教學多元學習效果 (2) 提供學校良好集會場地。 (3) 各科教學風雨考量備案。 (4) 舉辦校內外各大型活動。 (5) 增進學校藝文競賽推廣。 2. 綜合效益 (1) 社區化及推廣社教活動 (2) 提供民眾運動場所 (3) 公益演出與藝文活動 (4) 防災避難處所 (5) 辦理全縣競賽與研習 1.3 本案規劃願景 1. 成為台東縣新的指標性建築物,傑出的設計概念、品質與美學能吸引專業建築雜誌報導並成為國內大學建築系引用的的教學案例。 2. 滿足辦理全校性集會活動、室內運動賽事、藝文展演、會議研習等多功能需求。 3. 需同時克服軍機航空噪音、緊鄰海洋及強勁東北季風與日曬高溫(含西曬)的氣候等不利因素。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4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5 09:30
開標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00元正,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臺東縣政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本府指定信箱(臺東郵局三二0信箱)或送達本府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工程設計階段: ■基本設計提送應於簽約日起45日內。■細部設計成果提送應於簽約日起120日內。詳公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A.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下列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下列第(a)至第(d)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a)甲等綜合營造業。 (b)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c)甲級電器承裝業。 (d)開業建築師。 B.單獨投標:本採購亦得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開第(b)至第(d)小目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檢附: 1.專業分包協議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自113年12月20日起,至113年12月24日止,於上班時間內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逕向本府發包中心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限時掛號郵寄臺東郵局第398號信箱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00元之A3回件大信封),購圖者應另加郵資110 元,每人限購3份,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一、餘詳「台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工程採購投標須知」。 二、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taitung.gov.tw)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網址:http://web.pcc.gov.tw),另函送洽辦機關、發包中心。 三、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9)326141轉323或324,傳真:(089)360508 五、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更正公告欄。 六、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七、檢舉或申訴方式: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臺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9)236180地址:950臺東市中興路2段731號。 3.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53084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5.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八、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府發包中心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九、「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一,並納入審查項目,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
受理單位:履約地點 東海國中
受理單位:履約期限 1.工程設計階段: ■基本設計提送應於簽約日起45日內。■細部設計成果提送應於簽約日起120日內。■簽約日起180日,需提送建造執照申請及建管單位開工許可。■開工後於1樓樓板勘驗前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2.工程之施工:■整體履約期限應於簽約日起780日內竣工,廠商應於簽約日200天內進場施作施工圍籬。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東海國中,承辦人:陳忠慶先生
聯絡電話
(089)219051#152
機關代碼
3.76.54
單位名稱
臺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聯絡人
東海國中,承辦人:陳忠慶先生
聯絡電話
(089)219051#152
傳真號碼
(089)291051
電子郵件信箱
e7005@tait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1,194,901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6.54.96.6臺東縣立東海國民中學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13年11月25日1130006179號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預期效益 1. 教育效益 (1) 提升教學多元學習效果 (2) 提供學校良好集會場地。 (3) 各科教學風雨考量備案。 (4) 舉辦校內外各大型活動。 (5) 增進學校藝文競賽推廣。 2. 綜合效益 (1) 社區化及推廣社教活動 (2) 提供民眾運動場所 (3) 公益演出與藝文活動 (4) 防災避難處所 (5) 辦理全縣競賽與研習 1.3 本案規劃願景 1. 成為台東縣新的指標性建築物,傑出的設計概念、品質與美學能吸引專業建築雜誌報導並成為國內大學建築系引用的的教學案例。 2. 滿足辦理全校性集會活動、室內運動賽事、藝文展演、會議研習等多功能需求。 3. 需同時克服軍機航空噪音、緊鄰海洋及強勁東北季風與日曬高溫(含西曬)的氣候等不利因素。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4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5 09:30
開標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00元正,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臺東縣政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本府指定信箱(臺東郵局三二0信箱)或送達本府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工程設計階段: ■基本設計提送應於簽約日起45日內。■細部設計成果提送應於簽約日起120日內。詳公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A.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下列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下列第(a)至第(d)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a)甲等綜合營造業。 (b)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c)甲級電器承裝業。 (d)開業建築師。 B.單獨投標:本採購亦得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開第(b)至第(d)小目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檢附: 1.專業分包協議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自113年12月20日起,至113年12月24日止,於上班時間內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逕向本府發包中心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限時掛號郵寄臺東郵局第398號信箱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00元之A3回件大信封),購圖者應另加郵資110 元,每人限購3份,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一、餘詳「台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工程採購投標須知」。 二、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taitung.gov.tw)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網址:http://web.pcc.gov.tw),另函送洽辦機關、發包中心。 三、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9)326141轉323或324,傳真:(089)360508 五、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更正公告欄。 六、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七、檢舉或申訴方式: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臺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9)236180地址:950臺東市中興路2段731號。 3.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53084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5.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八、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府發包中心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九、「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一,並納入審查項目,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
受理單位:履約地點
東海國中
受理單位:履約期限
1.工程設計階段: ■基本設計提送應於簽約日起45日內。■細部設計成果提送應於簽約日起120日內。■簽約日起180日,需提送建造執照申請及建管單位開工許可。■開工後於1樓樓板勘驗前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2.工程之施工:■整體履約期限應於簽約日起780日內竣工,廠商應於簽約日200天內進場施作施工圍籬。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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