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400110118 已決標公告

台東縣環境保護局--卑南鄉山里垃圾衛生掩埋場活化統包工程

臺東縣政府 決標日:106/03/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世紀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00,000
原始預算
$ 15,3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0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台東縣環境保護局承辦人吳家聲
聯絡電話 (089)221999
機關代碼 3.76.54
單位名稱 臺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聯絡人 台東縣環境保護局承辦人吳家聲
聯絡電話 (089)221999
傳真號碼 (089)353084
電子郵件信箱 tender@tait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54.3.5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30工作天、382萬5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31
原公告日 106/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於規劃擇定之卑南鄉山里垃圾衛生掩埋場掩埋5至10年後穩定腐熟狀態之掩埋區,利用挖除、分選技術工法分出土石、資源回收物(鐵、鋁、玻璃、塑膠等)、可燃物等,預期讓掩埋場釋出16,000立方公尺以上的空間,供再利用(再作為掩埋生垃圾之用或作為垃圾處理緊急應變之用等),延長掩埋場壽命。 2.挖除之廢棄物等五大類,各類物質應符合驗收標準。 3.篩分出屬可燃廢棄物者,須經過壓縮、打包(固定及塑膠包膜)等程序,使成長可堆疊之方塊,可減少體積、避免滲濾液、防止臭味等利於貯放效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31 17:00
開標時間 106/04/05 09:50
開標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6萬元正,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臺東縣政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本府指定信箱(臺東郵局三二0信箱)或送達本府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卑南鄉山里垃圾衛生掩埋場活化統包工程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簽約日20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內全部完工 更正公告 本案訂於106年3月31日資格審查之招標案,因押標金誤植並延後開標,特此公告週知。 說明: 一、依據臺東縣環境保護局106年3月30日簽辦理。 二、公告押標金額為新台幣76萬元整與投標須知押標金額為新台幣76萬5仟元整不一致,修正為新台幣76萬元整。 三、原截止時間為:106年3月30日下午5時整      更正為:106年3月31日下午5時整   原資格審查時間為:106年3月31日上午9時30分整      更正為:106年4月5日上午9時50分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允許共同投標,合計家數以不超過三家為限。投標廠商必須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廢棄物處理業。 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需具有垃圾掩埋場或垃圾堆置場挖除活化工程,或具有垃圾或非法棄置廢棄物分選工程之施作業績,檢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自106年3月24日起,至106年3月30日止,於上班時間內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逕向本府發包中心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限時掛號郵寄臺東郵局第398號信箱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00元之A3回件大信封),購圖者應另加郵資110 元,每人限購3份,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其他: 一、餘詳「台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工程採購投標須知」。 二、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taitung.gov.tw)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網址:http://web.pcc.gov.tw),另函送洽辦機關、政風室、發包中心。 三、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9)326141轉323或324,傳真:(089)360508 五、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更正公告欄。 六、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七、檢舉或申訴方式: (一)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臺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9)236177、檢舉信箱:臺東郵政第26號信箱。 3.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二)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八、【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二項】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請填寫實際人數。 九、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府發包中心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十、「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一,並納入審查項目,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台東縣環境保護局承辦人吳家聲
聯絡電話
(089)221999
機關代碼
3.76.54
單位名稱
臺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聯絡人
台東縣環境保護局承辦人吳家聲
聯絡電話
(089)221999
傳真號碼
(089)353084
電子郵件信箱
tender@tait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6.54.3.5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30工作天、382萬5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31
原公告日
106/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於規劃擇定之卑南鄉山里垃圾衛生掩埋場掩埋5至10年後穩定腐熟狀態之掩埋區,利用挖除、分選技術工法分出土石、資源回收物(鐵、鋁、玻璃、塑膠等)、可燃物等,預期讓掩埋場釋出16,000立方公尺以上的空間,供再利用(再作為掩埋生垃圾之用或作為垃圾處理緊急應變之用等),延長掩埋場壽命。 2.挖除之廢棄物等五大類,各類物質應符合驗收標準。 3.篩分出屬可燃廢棄物者,須經過壓縮、打包(固定及塑膠包膜)等程序,使成長可堆疊之方塊,可減少體積、避免滲濾液、防止臭味等利於貯放效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31 17:00
開標時間
106/04/05 09:50
開標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6萬元正,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臺東縣政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本府指定信箱(臺東郵局三二0信箱)或送達本府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卑南鄉山里垃圾衛生掩埋場活化統包工程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簽約日20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內全部完工 更正公告 本案訂於106年3月31日資格審查之招標案,因押標金誤植並延後開標,特此公告週知。 說明: 一、依據臺東縣環境保護局106年3月30日簽辦理。 二、公告押標金額為新台幣76萬元整與投標須知押標金額為新台幣76萬5仟元整不一致,修正為新台幣76萬元整。 三、原截止時間為:106年3月30日下午5時整      更正為:106年3月31日下午5時整   原資格審查時間為:106年3月31日上午9時30分整      更正為:106年4月5日上午9時50分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允許共同投標,合計家數以不超過三家為限。投標廠商必須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廢棄物處理業。 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需具有垃圾掩埋場或垃圾堆置場挖除活化工程,或具有垃圾或非法棄置廢棄物分選工程之施作業績,檢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自106年3月24日起,至106年3月30日止,於上班時間內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逕向本府發包中心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限時掛號郵寄臺東郵局第398號信箱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00元之A3回件大信封),購圖者應另加郵資110 元,每人限購3份,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其他: 一、餘詳「台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工程採購投標須知」。 二、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taitung.gov.tw)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網址:http://web.pcc.gov.tw),另函送洽辦機關、政風室、發包中心。 三、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9)326141轉323或324,傳真:(089)360508 五、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更正公告欄。 六、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七、檢舉或申訴方式: (一)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臺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9)236177、檢舉信箱:臺東郵政第26號信箱。 3.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二)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八、【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二項】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請填寫實際人數。 九、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府發包中心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十、「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一,並納入審查項目,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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