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本縣及毗鄰之縣(市)廠商)或丙級以上營造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持郵政匯票或支票(註明受款人為台東縣蘭嶼鄉公所),經向本所財經課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蘭嶼鄉公所),限時掛號郵寄臺東縣蘭嶼鄉公所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07元之A3回件大信封) ,構圖者應另加郵資52元,每人限購3份。(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
〔收受投標文件地址〕:
一.廠商投標文件請於105年12月20日下午17時00分前寄達本所收發室,收發人員簽收時間為
準,非郵戳時間,逾時概不受理。
二.親自送達者 請於105年12月20日下午17時00分前送達本所收發室(以收發人員簽收時間為
準) 。
〔其他〕:
一.招標公告文件及圖說於上列時間內陳列於本所財經課及公告欄。
二.廠商投標未派員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
三.若截止收件日即開標日逢天災停止上班上課,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押標金繳退及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臺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
校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本工程契約範本。
五.本招標文件若有未盡詳備者,依政府採購法為主。
六.本案得標廠商應優先進用失業勞工及原住民。
七.本項工程限制不得任用外籍勞工。
八.釋疑電話:089-731665#404傳真:089-731550
九.中央及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中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組,
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 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
組電 話:089-3112623傳真:089-345407地址: 臺東市中山路276號,臺東縣調查站電
話:089-236177~81台東市郵政第26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
29188888地址:臺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法務部廉政署(24小時檢舉中心住址: 臺北市中
山區松江路三一八號五樓,檢舉電話:o八oo-二 八六五八六,傳真檢舉專線: o二-二五六
二一一五六,檢舉信箱:台北郵政第一四-一五三號信箱,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gechief-
p@mail.moj.gov.tw) 。
十.本工程處離島地區,投標廠商應注意,本工程混凝土採用公共工程工地型簡易預拌混凝土廠
供應,不得使用挖土機及拌合筒(船型)拌合混凝土 。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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