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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7臺東縣海端鄉山界路四十三號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依法取得合格登記之原住民或非原住民相關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之廠商(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
1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
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其有效期間為6個月
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標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2本次標案為第壹次公告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及報價並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均可投標,開標時分兩階段,第一階段就參加投標之原住民廠商辦理,如無法決標則作成紀錄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進行議價; 本案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3投標後招標文件不得要求領回
4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5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6【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二項】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請填寫實際人數
7「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一並納入審查項目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
8其他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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