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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7臺東縣海端鄉山界路四十三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凡經營旅遊(行、宿)業或綜合旅行社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說明、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或其他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網站之資料代之),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之廠商。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有效期會員證明。
2.其他證明文件: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複表代之。復業者以無欠稅證明代之(期限為開標日前三個月內有效。)(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3.營業項目或社團成立宗旨任務須與本採購標的有關。(餘詳如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公告】免延長等標期
修正招標公告內容,招標文件未更正或重新上傳,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其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文件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一、本次活動舉辦地點:南投縣信義鄉。
二、洽辦機關:臺東縣海端鄉公所,承辦人:民政課蔣宗憲,電話:089-931370#209。
三、本案採購標的屬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專業服務,而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
四、本案於108年3月26日(二)上午10時辦理開標,並於108年3月28日(四)上午10時辦理評選會議,廠商投標文件如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得參與評選,參選廠商須辦理口頭簡報(詳如本招標文件),經評選為最有利標,於108年4月2日(二)上午10時依序辦理議(比減)價。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項如「是」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而未揭露者依前揭規定第18條第3項處罰);如非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附非屬利衝迴避具結書。
六、餘詳「臺東縣海端鄉參加108年全國布農族射耳祭暨傳統技能競賽食宿交通採購投標須知」。
七、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八、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9)931370轉209,傳真:(089)931442。
九、相關電子領標與付款方式請參考下列網址http://web.pcc.gov.tw
十、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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