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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預留734,442元監造技術服務增購權利(後續擴充期間為113年起至114年止),如機關經評估辦理增購,將以換文方式辦理,由機關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增購金額,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即生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8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50元整,現金繳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8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契約未訂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由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採共同投標或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等方式參與,詳投標須知第18點。
2.若為共同投標者需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標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之方式辦理。
(1)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為112年11月3日上午10時。地點:本所二樓鄉史室,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方得進入第二階段評選。
(2)第二階段簡報及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3)評選優勝廠商本所另行通知辦理議價程序。
2.履約期限:
(1)辦理設計工作期程:
一、於通知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規劃設計報告(基本設計圖說、初步預算、3D模擬圖、剖立面圖等,供機關審查。
二、於基本設計核可後經甲方通知,辦理第1場地方說明會。
三、於第一次地方說明會辦理完畢後,經甲方於通知日起40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報告(細部設計圖說、預算書、發包文件、地方說明會意見回饋)。
四、於細部設計核可後經甲方通知,辦理第2場地方說明會,說明發展願景及工程啟動計畫。
五、依機關審查結論修正細部設計,並於20日曆天內或機關指定日將修正後圖說及預算書提送審查。
六、地方說明會(含宣傳通知時間),得因增加場次延長辦理時間,完成時間由機關另行指定;地方說明會成果報告(含照片、詳實文字紀錄等),於每場次辦理完成後,次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機關備查。
七、乙方應配合甲方需要出席審查會議及會勘,並提供相關服務。
(2)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本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及取得國家標準檢驗合格報告對外開放使用後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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