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6000ac0016@cs.taitun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8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250元整,付款方式依購領方式而定。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本所建設課 (2)池上郵局第八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屬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未遭受停權及停業處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可提供影本:
(1)營造業登記證書。
(2)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可提供影本:
(1)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納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繳納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核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証明,可提供影本: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為下列任一款所定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制度之制式查覆單正本或影本。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查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查覆單。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
(二)自行購領部份:自公告刊登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採購案主辦單位繳費後不具名領取。
(三)郵寄購領部分:郵購者請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三份為限)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招標文件費以現金或匯票(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台東縣池上鄉公所)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本所購領,廠商郵購之匯票及郵資金額如有與公告規定不符時一律退回,廠商無法即時投標時,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請自行估計郵政作業期程,預留正常郵遞時間以免延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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