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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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請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所建設課購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500元正採現金或匯票(請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鹿野鄉公所)方式擇一付款。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臺東縣鹿野鄉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東縣鹿野郵局第十號信箱或鹿野鄉公所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製造或販售與本招標案相關之廠商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規格相符聲明書以供審查。
3.持有政府發給標的相關之行業且商業登記上記載有相關營業項目者。2. 持有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新設立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登記公函及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或免繳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文件影印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請自即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所行財課購領、郵購者請(購買郵局匯票)以限時掛號郵寄台東縣鹿野郵局第十號信箱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2元之A3回件大信封),購圖者應另加郵資110元,每人限購2份。(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其他
一、招標文件及圖說各乙份於招標文件領取時間內陳列本所建設課供閱覽。
二、餘詳「投標須知」。
三、投標請於截止收件期限止前投遞至鹿野郵局第十號信箱或本所收發室,逾時無效。
四、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五、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9-552138轉72,傳真:089-552134。
六、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一項】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請填寫實際人數。
八、「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為招標文件之一,並納入審查項目,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
九、投標廠商於花東地區設有維修廠或協力特約廠商於投標時需檢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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