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a110716@nt.taimal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額或數量:以本案原決標項⽬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額: 2,805,000元;期間⾄ 117年6⽉30⽇⽌或採購⾦額⽤罄,得免經議價程序,以換文⽅式辦理後續
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太麻里郵局第21號信箱。2.太麻里鄉公所收發處。
履約期限
⾃決標⽇起⾄117年6⽉30⽇⽌或達採購預算上限⾦額⽤罄,兩者以先屆者為 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及代碼為「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或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程業」之公司或⾏號)、有效期限內的公會會員證。
公開文件領取方式
本案招標文件除利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資訊系統,公開發給、發售外,亦可以「郵遞方式」辦理。投標時地:一.廠商投標之投標文件請於115年04月21日下午17時時前寄達本所指定信箱內,逾時無效(以郵戳為憑),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二.親自或派員送達者請於115年04月21日下午17時前送達本所收發處。
附註
一、招標文件乙份於上列(領標時間)陳列本所建設課服務台供閱覽。
二、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四、本項工程限制不得任用外籍勞工。
五、本案採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招標投標簽約三用文件。
六.投標時需檢附電子領標憑證序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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