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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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本案原決標項目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為採購金額之上限;期間至117年6月30日止或採購金額用罄,得免經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63臺東縣太麻里鄉泰和村民權路5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63臺東縣太麻里鄉泰和村民權路58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7年6月30日止或採購金額上限用罄,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政府登記合格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及代碼為
「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或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
業之公司或行號)、有效期限內的公會會員證。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
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
//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
「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
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
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
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註:營利事業登
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三、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有效期會員證明。
四、廠商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
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
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
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
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複表代之。復業者以無欠稅證明代
之(期限為開標日前三個月內有效。)(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
營業稅者之情形)
(2)綜合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
文件代之。(本項用於以自然人名義投標之情形)新設立或復業者以無
欠稅證明代之(期限為開標日前六個月內有效。)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
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非營利事業單位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影本(如組織章程等)。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附註規定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
人(或法定代理人)印章。投標廠商有附註事項第7項情形者,請填寫檢附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
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太麻里鄉公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