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110@nt.taimal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63臺東縣太麻里鄉泰和村民權路5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於上班時間內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太麻里鄉公所),逕向本所建設課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太麻里鄉公所),限時掛號郵寄太麻里郵局第21號信箱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00元之A3回件大信封),購圖者應另加郵資110元,每人限購3份。(廠商應自行估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63臺東縣太麻里鄉泰和村民權路58號
公開文件領取方式
本案招標文件除利用公程會資訊系統,公開發給、發售外,亦可以「郵遞方式」辦理。投標時地:一.廠商投標之投標文件請於109年05月11 日下午17時時前寄達本所指定信箱內,逾時無效(以郵戳為憑),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二.親自或派員送達者請於109年05月11日下午17時前送達本所收發處。
附註
一、招標文件乙份於上列(領標時間)陳列本所建設課服務台供閱覽。
二、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四、本項工程限制不得任用外籍勞工。
五、本案採用工程會之招標投標簽約三用文件。
六.投標時需檢附電子領標憑證序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