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5400ac41@beinan.tait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4臺東縣卑南鄉太平村和平路111號
履約期限
50日曆天(除機關認定有必要另行函文通知外)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投標廠商的投標文件請於收件截止期限內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所建設課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處所,逾時無效。
決標過程
1.第一次招標「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將分兩階段決標程序辦理,第一階段就參加投標之原住民廠商辦理,如無法決標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本案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進行比價或議價辦理。
備註
2.標價超過預算者不予減價機會,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3.請承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釋疑傳真電話:(089)381297,廠商對招標或契約有爭議時,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處理公共工程審議規定提起爭議處理。
5.本案招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6.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7.因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相關公司設立登記證明,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下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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