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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033@gs.tait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2/29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1.標價超過預算者不予減價機會。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2.請承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
2023/12/15 下午2:11 文字列印
https://web.pcc.gov.tw/tps/TenderManagement/new/createTenderNew_simple 4/4
理者,視同放棄。3.釋疑傳真電話:(089)811353。4.廠商對招標或契約有爭議時,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處理公共工程審議規定提起爭議處理 。5.本案招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6.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7.本案若有更正事項,將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告更正公告欄內。8.本工程得標廠商請確實掌握工程進度。9.因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相關公司設立登記證明,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下載。10.採電子領標者,於投標時請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功能」列印相同內容之紙本,並放入「證件封」內。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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