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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臺東縣關山鎮中福里中山路54路)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登記於本縣之土木包工業,越區營業者,以毗鄰之直轄市、縣【市】:花蓮縣、屏東縣、高雄市等業者為限)、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標案第一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2.本工程需繳納標價10%之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依工程進度分二期發還。
3.保固:本工程自全部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非結構物由廠商保固一年,結構物保固五年。
4.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於本所建設課上班時間收受或郵寄本所建設課,或關山郵政第十號信箱(請擇一遞送),逾時無效(以郵戳為憑),廠商應自行寬估寄達時間。
5.中央及地方政府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中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方: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6.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7.其餘相關應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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