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k055@ck.tait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擴充金額以115年度預算200萬元為上限。(依原契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並將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1年期限自原契約終止日起至116年10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見勞務投標須知六十三,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詳如投標須知及勞務採購契約書稿。
2.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3.中央及本府採購稽核小組之連絡方式﹝中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本府:台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地址:台東市中山路276號﹞。
4.檢舉單位電話、信箱:台東縣調查站,電話:089-236177,信箱:台東市郵政26號信箱。
5.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6.因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相關公司設立登記證明,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下載。
7. 因本工程第二次開標依採購法第48條第二項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8.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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