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k055@ck.tait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9萬2,5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J601「藝文服務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J602「演藝活動業」,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2.郵購:郵購領標者以限時掛號郵寄購領,信封上需註明標案名稱並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妥郵資之A3回件大信封。(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其他
1.得標廠商需於決標日起7日內簽約。 2.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 3 %。
3.本所保留本案就得標廠商服務建議書內規劃之活動內容協商及更改權利。
4.投標廠商提送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外,其餘文件一式一份,分別裝封合併遞送,自行以不透明容器裝封,並書面密封,連同投標文件一併於規定之截標時間前寄送達本所收發處。
5.餘詳閱招標須知。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6.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開標日亦同;若機關所在地辦公日,其他地方停止上班上課,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順延開標日。
7.廠商須派員提供簡報,未到場之廠商以視同放棄論。
8.中央及本府採購稽核小組之連絡方式﹝中央:02-87897548,本府:089-311262﹞。
9.檢舉單位電話、信箱:台東縣調查站,電話:089-236177。
10.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11.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相關公司設立登記證明,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下載。
12. 評選日期及時間將擇期辦理。
1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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