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1150303 已決標公告

115年臺東市區綠美化維護工作開口契約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決標日:115/04/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芸起重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210,205
原始預算
$ 7,789,71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2.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54.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公管所柯于平
聯絡電話 (089)347402
機關代碼 3.76.54.51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聯絡人 公管所柯于平
聯絡電話 (089)347402
傳真號碼 (089)342240
電子郵件信箱 ttcity0065@ttc.tait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30 17:00
開標時間 115/03/31 15: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臺東市公所3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臺東市公所1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具下列營業項目之一: A、「A102080」園藝服務業。 B、「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承包廠商負責人或其僱用人員(附薪資或勞健保證明影印本)至少1人須具有以下專業資格之一:園藝技師或丙級以上園藝、造園景觀技術士(檢附專業證照資格證明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喬木、灌木新(補)植及地被類新(補)植工項納入植栽工程養護期保證金,期限依據臺東市公所植栽驗收及養護規定辦理(施工項次壹.四.12、17及21)。 2.投標後之招標文件不得要求領回。 3.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止收件及開標。 4.未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不得參與投標。 5.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6.本案適用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與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五十六條之規定,第二次(含以後)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不受三家之限制。 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4.5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公管所柯于平
聯絡電話
(089)347402
機關代碼
3.76.54.51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聯絡人
公管所柯于平
聯絡電話
(089)347402
傳真號碼
(089)342240
電子郵件信箱
ttcity0065@ttc.tait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30 17:00
開標時間
115/03/31 15: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臺東市公所3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臺東市公所1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具下列營業項目之一: A、「A102080」園藝服務業。 B、「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承包廠商負責人或其僱用人員(附薪資或勞健保證明影印本)至少1人須具有以下專業資格之一:園藝技師或丙級以上園藝、造園景觀技術士(檢附專業證照資格證明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喬木、灌木新(補)植及地被類新(補)植工項納入植栽工程養護期保證金,期限依據臺東市公所植栽驗收及養護規定辦理(施工項次壹.四.12、17及21)。 2.投標後之招標文件不得要求領回。 3.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止收件及開標。 4.未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不得參與投標。 5.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6.本案適用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與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五十六條之規定,第二次(含以後)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不受三家之限制。 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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