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106033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臺東市區路燈新設工程開口契約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決標日:106/04/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豐水電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40,000
原始預算
$ 1,791,167
底價金額
$ 1,610,000
決標折數
83.2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54.5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公園路燈管理所何文賢
聯絡電話 (089)347402
機關代碼 3.76.54.51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聯絡人 公園路燈管理所何文賢
聯絡電話 (089)347402
傳真號碼 (089)342240
電子郵件信箱 ttcityn022@ttc.taitun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N106033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91,16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招開議價會議,本採購擴充金額以契約總價一倍為限,可擴充時間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4/12
原公告日 106/04/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購者請將文件標單費以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台東市公所,掛號郵寄(950)臺東市博愛路365號臺東市公所財政課收,信封外請註明領標工程名稱,內附預先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200元郵資之大型信封,在規定期限購買(請自行估算郵遞往返所須時間)或親至本所ㄧ樓財政課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19 09:00
開標時間 106/04/19 10: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或營業項目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以上需有加入電器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額度:同押標金額度(繳納方式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2.工程保固:承包商應於工程驗收合格後,向主辦機關提出結算總價3%保固保證金,期限為驗收合格保固5年。 3.本工程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準。 4.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5.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依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收件及開標。 6.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不得參與投標。 7.當投標家數合於規定,並進行比(減)價階段,各廠商投標價皆未入底價時,依採購法第53條,到場廠商可現場減價(三次為限),請投標廠商開標時到場或請授權代表人出示授權書,否則視同未到放棄減價權,惟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一家,其標價超過底價,經洽該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不得逾六次。 8.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4.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公園路燈管理所何文賢
聯絡電話
(089)347402
機關代碼
3.76.54.51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聯絡人
公園路燈管理所何文賢
聯絡電話
(089)347402
傳真號碼
(089)342240
電子郵件信箱
ttcityn022@ttc.taitun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N106033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91,16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招開議價會議,本採購擴充金額以契約總價一倍為限,可擴充時間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4/12
原公告日
106/04/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購者請將文件標單費以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台東市公所,掛號郵寄(950)臺東市博愛路365號臺東市公所財政課收,信封外請註明領標工程名稱,內附預先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200元郵資之大型信封,在規定期限購買(請自行估算郵遞往返所須時間)或親至本所ㄧ樓財政課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19 09:00
開標時間
106/04/19 10: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或營業項目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以上需有加入電器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額度:同押標金額度(繳納方式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2.工程保固:承包商應於工程驗收合格後,向主辦機關提出結算總價3%保固保證金,期限為驗收合格保固5年。 3.本工程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準。 4.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5.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依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收件及開標。 6.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不得參與投標。 7.當投標家數合於規定,並進行比(減)價階段,各廠商投標價皆未入底價時,依採購法第53條,到場廠商可現場減價(三次為限),請投標廠商開標時到場或請授權代表人出示授權書,否則視同未到放棄減價權,惟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一家,其標價超過底價,經洽該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不得逾六次。 8.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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