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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 可容納標準籃球場一座(L28M*W15M)(含線L28.1M*W15.1M)。
2. 球場淨高至少7公尺。
3. 比賽場地應無障礙物,且表面平坦堅硬。
4. 所有標示線均劃成白色,寬度為5公分,且清晰明顯。
5. 其餘場地、設備、標線等規格皆須滿足運動部頒布最新版之「運動設施規範及分級分類參考手冊」籃球場地一節相關規範。
6. 需考量結構柱之防撞設施。
7. 需考量建築物出簷、防潑雨之相關設計。
8. 球場夜間照明照度須達500LUX以上,且照明燈具應儘量提供可防止眩目之燈具設備。
1.廁所
2.儲藏室
3.停車空間
4.綠化景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 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下列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人數上限為 3 家,並應以各級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下列第(a)至(c)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份。
(a) 綜合營造業。
(b) 開業建築師。
(c) 電器承裝業。
B. 單獨投標: 本採購亦得由各級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開(a)至(c)項,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C. 本採購之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及專業分包廠商一經決標,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1. 代表廠商與其他共同投標廠商或專業分包廠商,均需符合本投標須知所規定之資格條件。共同投標廠商所組成之投標團隊,其成員應簽署共同投標協議書並載明其分別主辦事項之金額。代表廠商主辦金額之比率應為最高者。本共同投標協議書應經公證或認證。
2. 共同投標廠商應於共同投標協議書中
附加說明
本採購為第二次開標,為政府採購法第48條中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及以後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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