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tcityk038@ttc.tait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施工經費達契約總價時,以優先達成當日自動結束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各級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
附加說明
1.本工程履約保證金同押標金額度。
2.本工程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如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3.本案為電子領標,標封內請檢附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如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止收件及開標。
5.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不得參與投標。
6.本採購屬第一次公開招標需三家廠商方得開標,當各廠商投標價皆未入底價時,依採購法第53條,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請投標廠商開標時到場或請授權代表人出示授權書,否則視同未到場放棄減價權。
7.本案施工規範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資料庫為主,請投標廠商自行上網下載,視同本案契約一部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