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tcitye101@ttc.tait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各級合格營造廠或土木包工業
其他:附加說明
1.本⼯程無履約保證⾦及押標⾦。
2.本⼯程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規定辦理,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3.使⽤電⼦領標之廠商,請於標封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4.若截⽌收件⽇期及開標⽇適逢天災停⽌上班,則順延⾄下⼀上班⽇同⼀時間⽌收件及開標。
5.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不得參與投標。
6.檢舉受理單位:(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2)臺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9)236177、檢舉信箱:臺東郵政第26號信箱。(3)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組聯絡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53084地址:臺東市中⼭
路276號。(4)中央採購稽核⼩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時檢舉中⼼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7.本次招標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案件,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規定除縮短等標期外,並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一家廠商以上即可辦理開標)。
8.當投標家數合於規定,並進行比(減)價階段,各廠商投標價皆未入底價時,依採購法第53條,到場廠商可現場減價(三次為限),請投標廠商開標時到場或請授權人代表出示授權書,否則視同未到場放棄減價權,惟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一家,其標價超過底價,經洽該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不得逾六次。
9.本案施工規範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資料庫為主,請投標廠商自行上網下載,視同本案契約一部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