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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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各級綜合營造業(E101011)。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同押標⾦額度。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規定辦理,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如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3.本案採購為電⼦領標,請檢附領標之電⼦憑據書⾯明細。
4.截⽌收件⽇期或開標⽇如逢天災停⽌上班,則順延⾄下⼀上班⽇同⼀時間截⽌收件及開標。
5.未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者,不得參與投標。
6.本次採購屬第二次以上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三家廠商限制。
7.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標價皆超過底價時,依採購法第53條辦理優減及比減價(三次為限),請投標廠商於開標時到場或以授權書方式授權出席⼈員,否則放棄減價。
7.前項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家時,減價次數以六次為限。
8.工程施⼯規範以⾏政院公共⼯程委員會資料庫為主,請投標廠商⾃⾏上網下載,視同本案契約⼀部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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