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10607171 已決標公告

臺東縣歷史建築「市長公舘」及「臺東市長官舍建築群」尼伯特風災緊急搶修規劃設計暨因應計畫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決標日:106/07/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林容聖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90,000
原始預算
$ 2,950,000
底價金額
$ 2,7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54.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課吳佳樺
聯絡電話 (089)325301#300
機關代碼 3.76.54.51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聯絡人 工務課吳佳樺
聯絡電話 (089)325301#300
傳真號碼 (089)342382
電子郵件信箱 catgogogogo@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2,039,103元
補助機關_2 3.76.54 臺東縣政府
補助金額_2 548,98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08 09:00
開標時間 106/08/08 10: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22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詳投標須知P11)。 2.執行主持人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8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八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八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 (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監造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規定: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者。」,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者請檢附: A.累積4年以上經驗者請檢附工程契約或相關證明文件。 B.公告金額2件以上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契約自決標之日起生效,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4.本案係屬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採購,得採限制性招標案件,依同法第18條第4項規定。 5.評選時間擇期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4.5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課吳佳樺
聯絡電話
(089)325301#300
機關代碼
3.76.54.51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聯絡人
工務課吳佳樺
聯絡電話
(089)325301#300
傳真號碼
(089)342382
電子郵件信箱
catgogogogo@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2,039,103元
補助機關_2
3.76.54 臺東縣政府
補助金額_2
548,98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08 09:00
開標時間
106/08/08 10: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22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詳投標須知P11)。 2.執行主持人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8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八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八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 (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監造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規定: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者。」,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者請檢附: A.累積4年以上經驗者請檢附工程契約或相關證明文件。 B.公告金額2件以上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契約自決標之日起生效,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4.本案係屬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採購,得採限制性招標案件,依同法第18條第4項規定。 5.評選時間擇期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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