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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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本所1樓服務台)或郵寄至臺東郵政56號信箱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內交付採購標的完成及相關文件並完成安裝測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營業項目須有F114010汽車批發業或F214010汽車零售業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除可電子領標,欲現場領標者請提早聯繫台東市公所行政室謝先生印製標單(089-325301分機241),再至台東市公所1樓1號窗口繳費,每份100元(現場現金繳費並由本所開立收據,請廠商將領標收據置入標封併同其他文件投標)。
2.廠商如對本案(資格審查/規格審查/價格審查/評選/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文到(或接獲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3.本案業務承辦人:臺東縣臺東市民代表會(黃先生089-321654分機240),如有業務相關問題可電洽。
4.本案業依採購法第34條辦理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完竣。
5.本案開標(資格審查)後於114年6月25日下午14時30分召開評選會議,評選委員名單依採購法規定公開於電子採購網。
6.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7.最有利標決標原則(適用最有利標):本案係公開招標-適用最有利標,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開標、評選,第1次開標因法定廠商家數不足流標,本次係第2次招標公告,第2次開標廠商家數則無限制;資格或規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招標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評選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依招標文件及採購法相關規定進行評選。招標機關並應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時,一併成立工作小組,協助本採購案評選委員會辦理與評選有關之作業。
(二)「評選項目」、「評審標準」依評選須知規定。
(三)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進行簡報時,應以投標文件之內容為限,不得於簡報時再發放簡報資料,如另外提出變更或補充資料者,該資料不納入評選。簡報詢答過程中,評選委員不得要求廠商提供機關回饋或要求更改投標文件。
(四)評選委員會評選時,依招標文件規定,必須由投標廠商進行簡報者,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問答者,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但評審項目列有簡報評選項目者,該項目以零分計。
(五) 評選結果,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依規定辦理決標程序。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