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609 已決標公告

114年臺東縣臺東市民代表會機關首長座車(電動汽車)暨充電樁設備採購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決標日:114/06/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進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30,000
原始預算
$ 1,93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54.5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行政室採購謝先生
聯絡電話 (089)325301#241
機關代碼 3.76.54.51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聯絡人 行政室採購謝先生
聯絡電話 (089)325301#241
傳真號碼 (089)341037
電子郵件信箱 ttcity0058@ttc.tait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84.1臺東縣臺東市民代表會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詳閱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16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7 10:3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本所1樓服務台)或郵寄至臺東郵政5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內交付採購標的完成及相關文件並完成安裝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營業項目須有F114010汽車批發業或F214010汽車零售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除可電子領標,欲現場領標者請提早聯繫台東市公所行政室謝先生印製標單(089-325301分機241),再至台東市公所1樓1號窗口繳費,每份100元(現場現金繳費並由本所開立收據,請廠商將領標收據置入標封併同其他文件投標)。 2.廠商如對本案(資格審查/規格審查/價格審查/評選/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文到(或接獲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3.本案業務承辦人:臺東縣臺東市民代表會(黃先生089-321654分機240),如有業務相關問題可電洽。 4.本案業依採購法第34條辦理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完竣。 5.本案開標(資格審查)後於114年6月25日下午14時30分召開評選會議,評選委員名單依採購法規定公開於電子採購網。 6.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7.最有利標決標原則(適用最有利標):本案係公開招標-適用最有利標,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開標、評選,第1次開標因法定廠商家數不足流標,本次係第2次招標公告,第2次開標廠商家數則無限制;資格或規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招標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評選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依招標文件及採購法相關規定進行評選。招標機關並應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時,一併成立工作小組,協助本採購案評選委員會辦理與評選有關之作業。 (二)「評選項目」、「評審標準」依評選須知規定。 (三)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進行簡報時,應以投標文件之內容為限,不得於簡報時再發放簡報資料,如另外提出變更或補充資料者,該資料不納入評選。簡報詢答過程中,評選委員不得要求廠商提供機關回饋或要求更改投標文件。 (四)評選委員會評選時,依招標文件規定,必須由投標廠商進行簡報者,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問答者,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但評審項目列有簡報評選項目者,該項目以零分計。 (五) 評選結果,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依規定辦理決標程序。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4.5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行政室採購謝先生
聯絡電話
(089)325301#241
機關代碼
3.76.54.51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聯絡人
行政室採購謝先生
聯絡電話
(089)325301#241
傳真號碼
(089)341037
電子郵件信箱
ttcity0058@ttc.tait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6.84.1臺東縣臺東市民代表會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詳閱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16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7 10:3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本所1樓服務台)或郵寄至臺東郵政5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內交付採購標的完成及相關文件並完成安裝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營業項目須有F114010汽車批發業或F214010汽車零售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除可電子領標,欲現場領標者請提早聯繫台東市公所行政室謝先生印製標單(089-325301分機241),再至台東市公所1樓1號窗口繳費,每份100元(現場現金繳費並由本所開立收據,請廠商將領標收據置入標封併同其他文件投標)。 2.廠商如對本案(資格審查/規格審查/價格審查/評選/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文到(或接獲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3.本案業務承辦人:臺東縣臺東市民代表會(黃先生089-321654分機240),如有業務相關問題可電洽。 4.本案業依採購法第34條辦理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完竣。 5.本案開標(資格審查)後於114年6月25日下午14時30分召開評選會議,評選委員名單依採購法規定公開於電子採購網。 6.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7.最有利標決標原則(適用最有利標):本案係公開招標-適用最有利標,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開標、評選,第1次開標因法定廠商家數不足流標,本次係第2次招標公告,第2次開標廠商家數則無限制;資格或規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招標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評選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依招標文件及採購法相關規定進行評選。招標機關並應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時,一併成立工作小組,協助本採購案評選委員會辦理與評選有關之作業。 (二)「評選項目」、「評審標準」依評選須知規定。 (三)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進行簡報時,應以投標文件之內容為限,不得於簡報時再發放簡報資料,如另外提出變更或補充資料者,該資料不納入評選。簡報詢答過程中,評選委員不得要求廠商提供機關回饋或要求更改投標文件。 (四)評選委員會評選時,依招標文件規定,必須由投標廠商進行簡報者,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問答者,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但評審項目列有簡報評選項目者,該項目以零分計。 (五) 評選結果,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依規定辦理決標程序。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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