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509 已決標公告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辦理振興花蓮地區經濟觀光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案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決標日:113/05/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東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00,000
原始預算
$ 1,3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54.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行政室採購謝永新
聯絡電話 (089)325301#241
機關代碼 3.76.54.51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聯絡人 行政室採購謝永新
聯絡電話 (089)325301#241
傳真號碼 (089)341037
電子郵件信箱 ttcity0058@ttc.tait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4 臺東縣政府
補助金額 1,3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300元(現場繳費並由本所開立收據)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14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5 10:3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台東市公所三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1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6月14日完成履約項目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交通部觀光署登記有案之乙種以上或(J902011)綜合旅行業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洽辦單位:臺東市公所民政課 承辦人:徐世蘭小姐,電話:089-325301分機102 二、開標(資格審查)時間訂於113年5月15日(星期三)10時30分整,經審查符合投標資格之廠商進入次一階段之評審會議時間:113年5月15日(星期三)14時30分整。 三、 收受投標文件截止時間:113年5月14日(星期二)17時整。 附註:投標文件遞送方式:郵寄至臺東郵政第56號信箱(以郵政信箱收件時間戳印為憑)或親送至本所1樓服務台(戳印投遞時間後)完成投標。 四、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五、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及臺東市公所招標公告。 六、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9)343505,傳真:(089)341037。 七、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及臺東市公所招標公告。 八、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九、【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項】員工總人數如逾100人,請填寫實際人數。 十、 本採購案所需服務建議書1式7份,請隨投標文件遞送。 十一、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所發包中心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十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十三、本案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1.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十四、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十五、參與評審會議之廠商請自備筆記型電腦(地點本所三樓簡報室)。 十六、本案採公開取得企劃書,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十七、本案評審委員計5位:周琦園主任秘書、張燕堂專員、田世榮專員、李文中課長、吳雪玉主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5/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4.51
聯絡人
行政室採購謝永新
聯絡電話
(089)325301#241
機關代碼
3.76.54.51
單位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聯絡人
行政室採購謝永新
聯絡電話
(089)325301#241
傳真號碼
(089)341037
電子郵件信箱
ttcity0058@ttc.taitu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4 臺東縣政府
補助金額
1,3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300元(現場繳費並由本所開立收據)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14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5 10:3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台東市公所三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1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6月14日完成履約項目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交通部觀光署登記有案之乙種以上或(J902011)綜合旅行業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洽辦單位:臺東市公所民政課 承辦人:徐世蘭小姐,電話:089-325301分機102 二、開標(資格審查)時間訂於113年5月15日(星期三)10時30分整,經審查符合投標資格之廠商進入次一階段之評審會議時間:113年5月15日(星期三)14時30分整。 三、 收受投標文件截止時間:113年5月14日(星期二)17時整。 附註:投標文件遞送方式:郵寄至臺東郵政第56號信箱(以郵政信箱收件時間戳印為憑)或親送至本所1樓服務台(戳印投遞時間後)完成投標。 四、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五、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及臺東市公所招標公告。 六、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9)343505,傳真:(089)341037。 七、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及臺東市公所招標公告。 八、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九、【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項】員工總人數如逾100人,請填寫實際人數。 十、 本採購案所需服務建議書1式7份,請隨投標文件遞送。 十一、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所發包中心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十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十三、本案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1.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十四、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十五、參與評審會議之廠商請自備筆記型電腦(地點本所三樓簡報室)。 十六、本案採公開取得企劃書,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十七、本案評審委員計5位:周琦園主任秘書、張燕堂專員、田世榮專員、李文中課長、吳雪玉主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5/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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