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07-0905-077-1 已決標公告

「屏東市勞工公園周邊人行道及既有連廊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屏東縣政府 決標日:107/09/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致遠景觀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4,188
原始預算
$ 457,040
底價金額
$ 434,188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工務處公園管理科蕭奕廷小姐
聯絡電話 (08) 7320415 #353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76.53
單位名稱 工務處公園管理科
機關地址 900 屏東縣 屏東市 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工務處公園管理科蕭奕廷小姐
聯絡電話 (08) 7320415 #3533
傳真號碼 (08) 7661279
電子郵件信箱 a001567@oa.pt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7/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詳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19 17:30
開標時間 107/09/20 09:30
開標地點 屏東縣政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景觀設計廠商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建築、景觀工程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3.建築師事務所、4.景觀設計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資格摘要: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景觀設計廠商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建築、景觀工程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3.建築師事務所、4.景觀設計廠商。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四)、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0元。 (五)、本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以比價或議價辦理之。 (六)、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八)、本案標價請依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填寫,本案預算約工程建造費5,713,000元×8﹪,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8﹪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九)、本案第一次開標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即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十)、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資格摘要: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景觀設計廠商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建築、景觀工程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3.建築師事務所、4.景觀設計廠商。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四)、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0元。 (五)、本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以比價或議價辦理之。 (六)、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八)、本案標價請依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填寫,本案預算約工程建造費5,713,000元×8﹪,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8﹪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九)、本案第一次開標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即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十)、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09/19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3
聯絡人
工務處公園管理科蕭奕廷小姐
聯絡電話
(08) 7320415 #353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76.53
單位名稱
工務處公園管理科
機關地址
900 屏東縣 屏東市 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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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8) 7320415 #3533
傳真號碼
(08) 7661279
電子郵件信箱
a001567@oa.pt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7/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詳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19 17:30
開標時間
107/09/20 09:30
開標地點
屏東縣政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景觀設計廠商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建築、景觀工程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3.建築師事務所、4.景觀設計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資格摘要: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景觀設計廠商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建築、景觀工程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3.建築師事務所、4.景觀設計廠商。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四)、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0元。 (五)、本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以比價或議價辦理之。 (六)、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八)、本案標價請依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填寫,本案預算約工程建造費5,713,000元×8﹪,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8﹪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九)、本案第一次開標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即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十)、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資格摘要: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景觀設計廠商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建築、景觀工程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3.建築師事務所、4.景觀設計廠商。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四)、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0元。 (五)、本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以比價或議價辦理之。 (六)、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八)、本案標價請依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填寫,本案預算約工程建造費5,713,000元×8﹪,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8﹪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九)、本案第一次開標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即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十)、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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