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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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限:108年12 月31 日、金額:125萬元、項目:辦理本案所需測量、鑽探、建照申請、都審、水保、綠建築及智慧建築候選、標章等所需費用或中央核定補助計畫超過原計畫額度所需增加之服務酬金費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財政處庫款支付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詳附加說明)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10工作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詳契約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技師(建築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可提供建築、土木、結構、水利、環境、景觀等工程科別之設計監造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新台幣零元。
(四)、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
(五)、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進行。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本案採固定價格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7.16﹪給付,預算金額:新台幣1,865萬1,821元(約工程建造費2億6,050萬300元×7.16﹪)。
(九)、本採購案尚未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先辦理公開招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再行辦理決標。
(十)、投標者具進入本案計畫範圍進行現場調查需求者,因該區出入現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處」管制中,故請向該區處表示貴單位係為辦理本案,該區處將會於招標期間同意出入。
(十一)、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3:(08)7323224,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林士弘先生,電話:08-7320415轉3321:(08)7342403。
三、
更正內容及注意事項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48條第1項第1款及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辦理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更正招標文件【評選須知】柒、評選辦法(評選須知第6頁:評選時間與程序)。
2.本採購案原訂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06年12月04日17時3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06年12月05日09時30分,依採購法相關子法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規定,本次更正招標公告非屬重大改變並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故領標及投標期限延長為民國106年12月04日17時3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06年12月05日09時30分。
3.已領標廠商得持原購領憑證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換領本次更正之招標文件(光碟),已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4.更正公告刊登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於更正公告及延長等標期間攜帶申領人本人身分證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需與投標廠商聲明書相符)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申請退還投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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