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05-1102-141-1 已決標公告

率芒溪下游段河道整理工程等4件委託測設及監造服務

屏東縣政府 決標日:105/11/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達立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80,000
原始預算
$ 1,120,000
底價金額
$ 1,0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水利處水利工程科柯廷育先生
聯絡電話 (08)7320415#6816
機關代碼 3.76.53
單位名稱 行政處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水利處水利工程科柯廷育先生
聯絡電話 (08)7320415#6816
傳真號碼 (08)7330787
電子郵件信箱 a001575@oa.pt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財政處庫款支付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5 17:30
開標時間 105/12/06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第七條及評選須知第伍點,概述如附加說明第六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或水利或水土保持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詳評選須知第肆點廠商資格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購領: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通訊購領: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三、押標金:新台幣0元;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5﹪元。 四、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行。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本案標價請依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填寫,本案預估工程計畫經費約16,000,000元、預算約工程建造費約14,400,000元×7.8﹪,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7.8﹪為無效標。 六、工作期限:(一)完成細部設計(初稿) 10 份,分兩階段如下:1.自合約簽訂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出項次(1)率芒溪下游段河道整理工程及(2)南勢湖溪下游段河道整理工程等兩件;2.自合約簽訂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出項次(3)枋山溪下游段河道整理工程及(4)楓港溪下游段河道整理工程等兩件。(包含基本作業-測量、調查(地質、環境、管線等)或工作計畫等。);(二)完成工程發包所需之招標文件設計書圖等資料(包含工程項目明細表、單價分析表、工程數量計算表、工期分析、設計圖、工程投標須知、契約書草稿、施工規範等工程招標用資料及各階段資料電子檔光碟)一份:自履約標的之各工程細部設計完成核定之次日起 7 日曆天完成。(預算書須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增列提供標案資料作業要點」規定以PCCES系統編製並製作電子標單電子檔。);(三)前三款關於甲方之審核期間,不含在履約期限內。其有修正者,乙方應於甲方通知之次日起 7 日曆天完成並送(寄)達甲方。逾期未修正改善或修正改善不完全均以逾期論處,但經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乙方應於工程第一次招標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監造計畫書,並辦理本工程內各項工作之監造、審查承包商一切相關技術文件、品質計畫、施工計畫、施工設備及預定進度等,並於施工期間接受技術諮詢工作,餘詳契約及評選須知規定。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水利處水利工程科柯廷育先生,電話:08-7320415轉6816;傳真:(08)733078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5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水利處水利工程科柯廷育先生
聯絡電話
(08)7320415#6816
機關代碼
3.76.53
單位名稱
行政處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水利處水利工程科柯廷育先生
聯絡電話
(08)7320415#6816
傳真號碼
(08)7330787
電子郵件信箱
a001575@oa.pt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財政處庫款支付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5 17:30
開標時間
105/12/06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第七條及評選須知第伍點,概述如附加說明第六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或水利或水土保持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詳評選須知第肆點廠商資格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購領: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通訊購領: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三、押標金:新台幣0元;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5﹪元。 四、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行。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本案標價請依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填寫,本案預估工程計畫經費約16,000,000元、預算約工程建造費約14,400,000元×7.8﹪,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7.8﹪為無效標。 六、工作期限:(一)完成細部設計(初稿) 10 份,分兩階段如下:1.自合約簽訂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出項次(1)率芒溪下游段河道整理工程及(2)南勢湖溪下游段河道整理工程等兩件;2.自合約簽訂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出項次(3)枋山溪下游段河道整理工程及(4)楓港溪下游段河道整理工程等兩件。(包含基本作業-測量、調查(地質、環境、管線等)或工作計畫等。);(二)完成工程發包所需之招標文件設計書圖等資料(包含工程項目明細表、單價分析表、工程數量計算表、工期分析、設計圖、工程投標須知、契約書草稿、施工規範等工程招標用資料及各階段資料電子檔光碟)一份:自履約標的之各工程細部設計完成核定之次日起 7 日曆天完成。(預算書須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增列提供標案資料作業要點」規定以PCCES系統編製並製作電子標單電子檔。);(三)前三款關於甲方之審核期間,不含在履約期限內。其有修正者,乙方應於甲方通知之次日起 7 日曆天完成並送(寄)達甲方。逾期未修正改善或修正改善不完全均以逾期論處,但經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乙方應於工程第一次招標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監造計畫書,並辦理本工程內各項工作之監造、審查承包商一切相關技術文件、品質計畫、施工計畫、施工設備及預定進度等,並於施工期間接受技術諮詢工作,餘詳契約及評選須知規定。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水利處水利工程科柯廷育先生,電話:08-7320415轉6816;傳真:(08)733078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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