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251250@oa.pt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2年06月30日止或本契約價金上限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
廠商資格摘要
經依法登記立案合格之公司、法人團體(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及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含大專院校)等,領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許可證,其許可項目有「水質水量檢測」類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50元整。
(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0元。
(四)、開標地點: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五)、決標方式:本案為開口契約,總價決標。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3條規定辦理。
1. 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
2. 本採購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55萬元,契約期限至112年06月30日止或本契約價金上限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準,即表示契約完成。
3. 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決標。
4. 本採購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分機6142,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水利處下水道科 何怡萱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83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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