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251768@oa.pt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限:113年6月30日。金額:2,550萬6,000元。後擴項目如為原契約項目,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能依約完成履約項目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下列二項皆須具備1.領有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其營業項目含:租賃住宅包租業(H706021)及租賃住宅代管業(H706011)。2.領有主管機關認定核發之不動產仲介業設立備查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公司代碼、營業項目):(H704031)不動產仲介經紀業
注意事項:本案含辦理後續擴充,期間、金額詳招標文件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資(票),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每份新台幣50元整。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四)、押標金額度:新台幣0元。得標廠商須繳交新台幣10萬元之履約保證金。
(五)、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1項第3款(準用)規定辦理。
(六)、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八)、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本案採不訂底價、固定金額、準用最有利標辦理。
(十)、本案預計決標予2家廠商為上限,如第1次招標投標廠商不足2家,機關得視投標情形辦理第2次招標。
屏東縣政府 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
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20415轉6691
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屏東縣調查站 檢舉電話:(08)7368888 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2年度屏東縣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委託專業服務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