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200513@oa.pt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 減少營建廢棄物、保留歷史建物結構,本案建築屬歷史建築,經修復後結構狀況良好,設計原則上採「最小干預」策略,維持既有隔間與結構配置,僅針對局部空間依實際需求進行微調。新設隔間採「家具式分隔」概念,透過獨立櫃體置入方式區分空間,有效避免對原建築本體造成破壞,並可限縮空調範圍,兼顧營建廢棄物減量及空間能源效率,實踐永續利用與文化資產保存雙重目標。
2. 採用乾式工法增強施工彈性與減少建築物載重負荷,本案室內空間隔間與填充作業規劃採用乾式工法,不僅具備輕量、易於組裝、施工污染小等優點,也有利於未來空間用途的調整與更換。相較於傳統濕式工法,乾式施工可大幅縮短工期;若進一步採用屏東地區國產木材,更能有效降低碳排量,支持 2050 淨零碳排政策與地方建材循環經濟的永續發展目標。
3. 環境融合之色彩計畫,室內色彩設計以灰白、原木色為主調,營造簡潔明亮且具親和力的社福空間氛圍,並可局部搭配與綠色木窗相近的協調色彩進行點綴或重點標示,避免整體過於單調。整體色彩策略朝向低飽和、低刺激,提升心理舒適度並減少視覺干擾,有助於服務專員長時間工作,減少對空間的視覺疲勞與壓力。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
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採購允許共同投標符合需符合條件為:
1.建築師事務所
2.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開業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附件一 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補充說明」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 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轉6691,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長照處李小姐,電話:08-7351010轉66;傳真:(08) 7372032。
5. 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 仍視實際施工情形.
(九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辦理變更招標文件內容。
2.本採購案原訂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15年4月8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15年4月9日09時30分,依採購法相關子法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規定領標及投標期延長為民國115年4月13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15年4月14日09時30分。
3.已領標廠商得持原購領憑證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換領本次更正之招標文件(光碟),已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