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青年事務科何翊華
電子郵件信箱
a251687@oa.pt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0,00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工程完工後成為潮州圖書館暨青年創新空間多功能基地,發揮青年帶動地方、地方成就青年之長期社會與文化再生效益。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6.物價指數調整(1)物價調整方式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6.物價指數調整(1)物價調整方式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本工程公開招標時投標廠商需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一)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 4 家,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
1.甲等綜合營造業(代表廠商)【室內裝修施工部分得以建築物室內裝修業共同投標】。
2.開業建築師【室內裝修設計部分得以建築物室內裝修業共同投標】。
3.甲級電器承裝業。
(二)單獨投標:本採購亦得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該營造業同時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需具備開業建築師規定資格。
註:(1)上述廠商(包含單獨投標/各共同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附錄1。
(2)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詳如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為一般性建築及配管工程,為提高廠商投標意願,以促進最有利標評選競爭,擬不訂定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00分至5時0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轉6691,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2,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勞動暨青年發展處青年事務科何翊華,電話:08-7558048轉707;傳真:(08) 7529588。
5. 本標案由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委託本府行政暨研考處代辦採購之招標程序,得標廠商於決標後請逕洽該所辦理訂(履)約等後續程序。
備註:
1、本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變更招標文件內容(共同投標須知)延長等標期。
2、本採購案原訂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15年5月25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15年5月26日09時30分,茲更正延長為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 115年6月8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15年6月9日09時30分。
3、已領標廠商得持原購領憑證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換領本次更正部分之招標文件(光碟),已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辦理電子領標下載,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4.更正公告刊登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於更正公告及延長等標期間由申領人攜帶本人身分證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需與投標廠商聲明書相符)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申請退費還投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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