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001575@oa.pth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財政處庫款支付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365日曆天內竣工,契約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本工程公開招標時投標廠商需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一、本採購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共同投標廠商行業別之組合型式如下:
(一) 單一組合型式,需符合條件:
單一組合型式,需符合條件為:甲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同時具備「建材批發業(F111090)、建材零售業(F211010)或土石採取業(B6)三者其一」及「機電工程業(E603)或電纜安裝工程業(E603010)或電信工程業(E701010)三者其一」。
(二)兩種以上組合型式,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土木工程標:甲等綜合營造業(代表廠商)。
2、土石標:營業項目具建材批發業(F111090)、建材零售業(F211010)或土石採取業(B6)三者其一。
3、電機、電信標:機電工程業(E603)或電纜安裝工程業(E603010)或電信工程業(E701010)三者其一。
符合以上營業項目條件,以共同投標方式辦理。
二、投標廠商應依「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投標須知及附件」及「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附錄1及附錄2規定檢附廠商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 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其押標金退還規定依照政府採購法「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及「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辦理,並請注意「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投標須知及附件」第十二點押標金之繳納及退還時機規定。。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轉6691,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本採購依政府採購法「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依資格、規格與價格三段標進行,本招標公告所登載之開標時間及地點為資格標部分,如資格標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其規格標審查會時間及地點由本府工程主辦單位擇定後另行通知(餘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附錄3」之【廠商規格標審查須知】)。
5.本案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之工程標標價減土石標售標價後最低價者得標,土石標預算金額新台幣570,232元。
6.本案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先行辦理招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始決標生效。
7.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水利處水利工程科柯廷育先生,電話:08-7320415轉6816;傳真:(08)732813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