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76-0514P1 已決標公告

屏東縣運動休閒園區整體開發規劃暨興建營運可行性評估委託專業服務案

屏東縣政府 決標日:115/07/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300,000
原始預算
$ 10,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筠
聯絡電話 (08)7320415#3522
機關代碼 3.76.53
單位名稱 工務處營建工程科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邱筠
聯絡電話 (08)7320415#3522
傳真號碼 (08)7336313
電子郵件信箱 a001268@oa.pt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53.29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項目:得包括原契約已有項目、新增項目及圖說或施工補充說明書內標示為另期工程或類似字樣之部份。簽辦擴充期間為履約期限或1年內;擴充金額為350萬元。後續擴充項目契約價格為得標廠商服務建議書內載明價格。本項目經機關評估後認為可接續辦理後續促參招商作業始能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元
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2 17:00
開標時間 115/06/23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第7條規定(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詳契約第五條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技師事務所(執業項目應為 不限 科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執業項目應為 不限 科別)、建築師事務所、I103060管理顧問業或非屬營利事業團體等(其組織法或組織章程有含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事業之任務者),以上均請詳投標須知並以其為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交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本採購採一次開標、審查。本招標公告所登載之開標時間及地點為初步審查,如初步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將移後續評選作業,其最有利標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由本府工程主辦單位擇定後另行通知(餘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6.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羅先生(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工務處營建工程科 邱筠,電話:08-7320415轉3522;傳真:(08)7336313。
更正內容及注意事項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辦理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更正招標文件【投標須知】。 2.本採購案原訂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15年6月8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15年6月9日09時30分,依採購法相關子法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規定,本次更正招標公告屬重大改變,故領標及投標期延長為民國115年6月15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15年6月16日09時30分。 3.已領標廠商得持原購領憑證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換領本次更正之招標文件(光碟),已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4.更正公告刊登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於更正公告及延長等標期間攜帶申領人本人身分證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需與投標廠商聲明書相符)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申請退還投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筠
聯絡電話
(08)7320415#3522
機關代碼
3.76.53
單位名稱
工務處營建工程科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邱筠
聯絡電話
(08)7320415#3522
傳真號碼
(08)7336313
電子郵件信箱
a001268@oa.pt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6.53.29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項目:得包括原契約已有項目、新增項目及圖說或施工補充說明書內標示為另期工程或類似字樣之部份。簽辦擴充期間為履約期限或1年內;擴充金額為350萬元。後續擴充項目契約價格為得標廠商服務建議書內載明價格。本項目經機關評估後認為可接續辦理後續促參招商作業始能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元
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2 17:00
開標時間
115/06/23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第7條規定(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詳契約第五條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技師事務所(執業項目應為 不限 科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執業項目應為 不限 科別)、建築師事務所、I103060管理顧問業或非屬營利事業團體等(其組織法或組織章程有含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事業之任務者),以上均請詳投標須知並以其為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交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本採購採一次開標、審查。本招標公告所登載之開標時間及地點為初步審查,如初步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將移後續評選作業,其最有利標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由本府工程主辦單位擇定後另行通知(餘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6.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羅先生(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工務處營建工程科 邱筠,電話:08-7320415轉3522;傳真:(08)7336313。
更正內容及注意事項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辦理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更正招標文件【投標須知】。 2.本採購案原訂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15年6月8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15年6月9日09時30分,依採購法相關子法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規定,本次更正招標公告屬重大改變,故領標及投標期延長為民國115年6月15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15年6月16日09時30分。 3.已領標廠商得持原購領憑證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換領本次更正之招標文件(光碟),已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4.更正公告刊登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於更正公告及延長等標期間攜帶申領人本人身分證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需與投標廠商聲明書相符)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申請退還投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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