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9-1060510P1 已決標公告

屏東市民公園水環境亮點親水空間營造統包工程

屏東縣政府 決標日:106/08/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曜慶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680,000
原始預算
$ 30,550,000
底價金額
$ 29,6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王稚絜小姐
聯絡電話 (08)7320415#3321
機關代碼 3.76.53
單位名稱 城鄉發展處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王稚絜小姐
聯絡電話 (08)7320415#3321
傳真號碼 (08)7342403
電子郵件信箱 a001943@oa.pt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項目:殺蛇溪景觀形塑相關施作項目,範圍詳附件一;2.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上限:擴充期間為履約期限或自訂約日起1年內;擴充金額為採購金額與決標金額差額; 數量為原契約已有項目或招標文件標示另期工程或類似字樣之部份;3.採購金額:新臺幣4,955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透過統包工程整合既有環境、水岸與文化古蹟,藉由新穎元素的導入以及整體企劃面與文化景觀活化面的考量,使此區域成為具一定水平的文化園區。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財政處庫款支付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02 17:30
開標時間 106/08/03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及本招標公告附加說明第二點第5款載明內容。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1.施工部分: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設計部分: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機構或法人)(I101061)、建築師事務所或景觀、室內設計業。 (二)單獨投標廠商必須同時兼具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之資格。 (三)餘規定詳投標須知;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含需求計畫書及契約等文件)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 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5620,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依資格、規格(最有利標評選)二段標進行,本招標公告所登載之開標時間及地點為資格標部分,如資格標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其規格(最有利標評選)標審查會時間及地點由本府工程主辦單位擇定後另行通知(餘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附錄4」之【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5.履約期限:1.工程之設計:(1)市民公園整體亮點形塑部份: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2)殺蛇溪景觀形塑部份: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提送「規劃報告書」,予甲方辦理審查會議。2.工程之施工: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全部完成。 6.有關投標、開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需求計畫書或審標、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城鄉發展處王稚絜小姐,電話:08-7320415轉3321;傳真:(08)734240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2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王稚絜小姐
聯絡電話
(08)7320415#3321
機關代碼
3.76.53
單位名稱
城鄉發展處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王稚絜小姐
聯絡電話
(08)7320415#3321
傳真號碼
(08)7342403
電子郵件信箱
a001943@oa.pt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項目:殺蛇溪景觀形塑相關施作項目,範圍詳附件一;2.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上限:擴充期間為履約期限或自訂約日起1年內;擴充金額為採購金額與決標金額差額; 數量為原契約已有項目或招標文件標示另期工程或類似字樣之部份;3.採購金額:新臺幣4,955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透過統包工程整合既有環境、水岸與文化古蹟,藉由新穎元素的導入以及整體企劃面與文化景觀活化面的考量,使此區域成為具一定水平的文化園區。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財政處庫款支付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02 17:30
開標時間
106/08/03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及本招標公告附加說明第二點第5款載明內容。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1.施工部分: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設計部分: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機構或法人)(I101061)、建築師事務所或景觀、室內設計業。 (二)單獨投標廠商必須同時兼具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之資格。 (三)餘規定詳投標須知;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含需求計畫書及契約等文件)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 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5620,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依資格、規格(最有利標評選)二段標進行,本招標公告所登載之開標時間及地點為資格標部分,如資格標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其規格(最有利標評選)標審查會時間及地點由本府工程主辦單位擇定後另行通知(餘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附錄4」之【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5.履約期限:1.工程之設計:(1)市民公園整體亮點形塑部份: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2)殺蛇溪景觀形塑部份: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提送「規劃報告書」,予甲方辦理審查會議。2.工程之施工: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全部完成。 6.有關投標、開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需求計畫書或審標、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城鄉發展處王稚絜小姐,電話:08-7320415轉3321;傳真:(08)734240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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