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4-C1150713-1 招標中 (剩 1 天)

恆春出火地質公園設施優化及周邊環境營造統包工程

屏東縣政府 公告日:115/07/29 截止日:115/08/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41,600,000

押標金
$ 2,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0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 賴俊豪先生
聯絡電話 (08)7320415#5137
機關代碼 3.76.53
單位名稱 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 賴俊豪先生
聯絡電話 (08)7320415#5137
傳真號碼 (08)7320668
電子郵件信箱 a002501@oa.pt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 硬體設施改善能大幅提升展演品質與營運效率,提供健康舒適的環境;同時也能大幅降低設備的維護與營運成本。 2. 戶外廁所解決戶外活動與特定場域的生理需求,提升公共衛生、促進經濟與觀光發展,以及落實環保永續,能延長遊客停留時間,直接帶動周邊商業消費與觀光產值。 3. 照明及園區步道,創造從白天觀察地質到夜晚觀星的多元體驗,提升恆春半島整體的旅遊品質。 4. 植栽綠美化,調節微氣候、透過遮蔭與蒸散作用降低周遭溫度,打造節能減碳的舒適環境。 5. 藉由教育展示與文史介紹,增加遊客對恆春半島地質與在地文化的深度認知,園區及出火區展示地質解說牌,讓民眾了解頁岩、泥岩與天然氣的地質交互作用,提升遊憩體驗以及推廣環境教育。 6. 恆春新地標景點,為當地帶來顯著的觀光轉型與經濟效益。這不僅提升了旅遊品質,更深化了在地文化傳承。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73元
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4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起30日內完成基本設計...(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6.物價指數調整(1)物價調整方式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6.物價指數調整(1)物價調整方式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率需75%以上)、建築師事務所。 (2)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率需75%以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本採購所稱共同投標係指:■異業共同投標。同業共同投標。 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 2 家。(詳共同投標須知)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50元。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 履約保證金:新台幣3,300,000元整。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轉6691,傳真:(08)7323654。 3.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5.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2,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錢賴俊豪先生,電話:08-7320415轉5137。 6.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 賴俊豪先生
聯絡電話
(08)7320415#5137
機關代碼
3.76.53
單位名稱
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 賴俊豪先生
聯絡電話
(08)7320415#5137
傳真號碼
(08)7320668
電子郵件信箱
a002501@oa.pt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 硬體設施改善能大幅提升展演品質與營運效率,提供健康舒適的環境;同時也能大幅降低設備的維護與營運成本。 2. 戶外廁所解決戶外活動與特定場域的生理需求,提升公共衛生、促進經濟與觀光發展,以及落實環保永續,能延長遊客停留時間,直接帶動周邊商業消費與觀光產值。 3. 照明及園區步道,創造從白天觀察地質到夜晚觀星的多元體驗,提升恆春半島整體的旅遊品質。 4. 植栽綠美化,調節微氣候、透過遮蔭與蒸散作用降低周遭溫度,打造節能減碳的舒適環境。 5. 藉由教育展示與文史介紹,增加遊客對恆春半島地質與在地文化的深度認知,園區及出火區展示地質解說牌,讓民眾了解頁岩、泥岩與天然氣的地質交互作用,提升遊憩體驗以及推廣環境教育。 6. 恆春新地標景點,為當地帶來顯著的觀光轉型與經濟效益。這不僅提升了旅遊品質,更深化了在地文化傳承。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73元
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4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起30日內完成基本設計...(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6.物價指數調整(1)物價調整方式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6.物價指數調整(1)物價調整方式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率需75%以上)、建築師事務所。 (2)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率需75%以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本採購所稱共同投標係指:■異業共同投標。同業共同投標。 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 2 家。(詳共同投標須知)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50元。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 履約保證金:新台幣3,300,000元整。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轉6691,傳真:(08)7323654。 3.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5.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2,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交通旅遊處設施工程科錢賴俊豪先生,電話:08-7320415轉5137。 6.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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